中国电影行业收入中,电影授权给电视台和网络平台的收入占综合收入得多少?哪方可以授权?
首先,电影作品涉及到的主体非常多,但根据国家规定,电影的所有权属于出品方,因此不管是网络渠道还是电视台频道,授权方均是出品方。当然也存在买断某个渠道版权后,在分销给各个下级渠道,但最终来看,授权的最初主体是出品方。
其实电影授权给电视台和网络平台的收入方面,目前国内对此并没有专门的统计,但以当前较为网络平台来看,目前对于网络版权收益,有三种签约模式:
第一周模式是根据播放量进行计算,一般而言根据规定,档观看6分钟以上算一个有效点击量,所对应的价格分别是在2-3元/次。例如2019年国庆档上映的电影《攀登者》,腾讯点击量1.8亿,算上有效点击量,应该在1.5亿次左右,按照点击量来看的话,但腾讯平台收益在3亿左右,预计各大网络平台合计收益与票房相当了;
第二种模式是单片,即一部电影在院线下架后,按照会员和非会员单片多少钱收费,比如说国庆档上映的电影《中国机长》,按照会员6元,非会员12元,而至今播放量已经破2亿,也就是说单单网络播放《中国机长》便有12亿的收益。再如《新喜剧之王》从院线下映后,该片在优酷、爱奇艺、腾讯上线,用户需支付12元的费用(VIP半价)便可观看全片。7天后,影片在腾讯视频APP及网页版上的总播放了就已经超过1.9亿(腾讯视频APP1.4亿,网站5298万;优酷、爱奇艺不显示具体播放量)。尽管不知道播放量中实际购买数量与是看数量分别为多少,但是按照6元/次的最低单价计算,影片只是在腾讯视频上的播放量就已经1.4亿次。单价6元/次,播放1.4亿计算,《新喜剧之王》只单单网络版权收益就获得了8.4亿元的网播收入,甚至超过了该片的院线票房6.24亿。
第三种模式,是直接买断版权的方式,这是指各大网络播放平台将该部电影的版权一次性买断,至于这部电影所产生的的播放量收益与投资者无关,仅仅拿一个版权收益。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部电影,那就是吴京的《战狼2》,单单某平台便一次性付给该出品公司16亿的
版权费用,当然《战狼2》是不可以复制的。正常来讲,如果这部电影的票房是5亿,差不多能获得8000万左右的版权费。
总体来看,电影除了院线票房收益,网络版权和电视台版权收益是非常可观的,甚至可能超过票房收益,但网络版权和电视台版权收益的高低,则主要还是取决票房和电影口碑。